复旦医院管理研究所进行“中国医院管办分开”大辩论
为了结合学习党的“十七大”医疗改革中“管办分开”的问题,和公立医院面临的管理模式上的抉择,以及提高医疗管理人员的思辨能力,2007年10月14日,复旦医院管理研究所就“中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应该在卫生行政部门体制内还是体制外进行”举行了一场辩论赛,正反双方观点鲜明、攻辩激烈。
主张在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下进行管办分开的正方认为:公立医院非营利、公益性是政府定位;卫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目标由政府决定;卫生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由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由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总之,中国医疗卫生的改革离不开政府的领导,所以当然必须在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下进行。
2005年底,上海进行了管办分开的试点探索,此举意味着“管医院的”与“办医院的”各行其职。正方强调对医院的管理因监督技术性强,所以卫生行政部门的内行专家更可靠。如果是在卫生行政部门体制外进行,势必造成机构重叠、人员冗繁、效率低下,反倒是添置了一个想管又管不好的婆婆,增加协调麻烦。
反方则认为: 长期以来,政府办医院、政府管医院,形成了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其弊端是:因裁判员与运动员同为一家,所以即使球踢得再臭,终归判赢不判输;公立医院即使办得再赖,管的人为了自家脸面风光,胳膊肘终会朝里弯,说好不说坏。造成的后果是现行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太多问题:政府微观管理权责不清,管理调控错位、越位;公立医院产权不明晰,职责不清,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难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僵化,运行成本过高,资源利用效率较低。 显然,这种状况遏制了中国卫生事业的正常发展,这是其一。
其二,“管办合一”是对民营医院的不公,没有令所有的医院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由社会出资开办的民营医院,监管由政府部门进行。而管办分开,管医院的与办医院的因为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所以管的人自然铁面无私——该查的查、该罚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摘牌的摘牌,决不手软。
反方强调:管医院的只有彻底剪断了与所属医院的“利益纽带”,才能使卫生行政管理的公平性大大提高。所以中国医院管办分开应该在卫生行政部门体制外进行。
复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作为嘉宾对辩论赛作了精辟的点评。他说,早在2005底,国家发改委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在“中国医疗机构改革·首届医院品牌与发展论坛”上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在管理体制上的改革,要实现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2006年10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要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时隔一年后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规定:到2020年要建立一个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制度,而“管办分开”被再次写入十七大报告。由此可见,“管办分开”已成为医疗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是针对公立医院的卫生改革的一个方面,也是为了实现在中国建立医疗保障全覆盖体系的前奏曲。
现今管医院的确如正方所说是体制内的,这是走第一步,将来走第二步就是体制外的了,体制外的好处在于更有公平性。现在的医院需要一个在法律制约下的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它既是出资人和政府委托的管理机构,也能够真正代表老百姓利益、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替老百姓说话。这个机构应该是由出资者,社会公众代表等作为最高权利机构,相当于董事会,医院院长是被聘任的经理,其对院长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管考评,管理不到位可以惩罚和罢免。
要实现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这一目标,单纯依赖市场机制是不能完成的,要靠政府建立法律法规来实现:通过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的性质,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办医方向,形成监管机构和执行人相互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才能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得到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而管办分开的核心是医院的治理结构和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