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举办第三期学术沙龙
2006年10月27日,由高解春所长主持的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第三期学术沙龙在浦南医院举行。18位与会者就“何为职业院长?”“职业院长与非职业院长如何界定?”“我国公立医院职业院长的发展方向在哪里?”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对于职业院长的定义,与会者普遍认为,职业院长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医院中,一生以从事医院经营为职业的医院管理人员,不是一种官衔,而是一种职业;职业院长不是指医院资产的所有者,而是以契约的方式接受医院产权人的聘任,取得医院法人财产的使用权,以经营者的合法身份经营管理医院,来实施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标。
作为职业化院长,对社会来讲,院长的职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具体表现,也是社会职业细分的需求,更趋向于经营管理专业化;对职业院长本人来讲,则须把创办一流医院、发展医院作为自己毕生的事业来追求,以自己的人力资源为资本,作为获得个人收益的主要谋生手段;对医院来讲,职业院长受医院产权人聘用,拥有医院法人财产使用权的经营者,必须为产权人创造利润。
那么职业院长与非职业院长如何界定?
职业化院长受聘于医院资产所有者或医院资产所有者委托的机构,有明确的关于院长职务的考核指标,在民营医院,考核指标通常是利润,在公立医院,则通常是社会满意度、医疗质量有关指标、国有资产保值等;职业化院长有一定的门槛,必须具备相关知识;院长作为一种普通的职业,应当形成一个自由双向选择的市场。这些条件可作为判断医院院长是否为职业化院长的标准。
我国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的职业院长发展方向在哪里?这是值得医院管理层瞩目的问题。
国外医院的职业化管理是:在美国,95%以上的医院院长毕业于公共卫生、法律、商学、经济学等管理专业,院长要求是大学本科毕业生并获得MBA、MHA或MPA的学位;在英国,医院院长基本上都是管理专业毕业或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并通过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甚至各科室主任也必须有管理硕士学位或通过管理专业培训后才能担任,对于改做管理专业的医师,在其从事管理工作前,必须接受半年到3年的正规的管理的培训;法国法律规定,国家综合医院的院长必须经过卫生管理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而我国公立医院院长的现状是院长普遍是医疗骨干出身,并且往往在成为院长之后仍然致力于开展医疗专家服务,院长工作仅仅是作为一项业余工作,政府对院长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院长由党委任命。现代医院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科学体系,医学知识与管理学知识不能相互代替,前者只能使后者更加应用自如,管理学知识是医院管理的主导,医学知识只是医院管理的辅助工具。双重或多重教育背景,并不意味着可使院长职业化,接受多重教育只是解决了知识的具备问题。职业化是全心全意工作价值的取向,管理职业化是对管理科学的尊重,试想,如果院长大量时间用于医疗工作,那么对医院管理又是否会负责?所以,我国公立医院院长的职业化程度远远不够。
对此,高解春所长指出造成我国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程度不够的原因是:社会不承认院长是职业,我国医院体制决定了我国公立医院院长无法成为职业化院长,因为职业化院长应当是由医院产权人聘用、对医院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而我国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资产并无完善的管理,对院长也没有目标管理,政府只是简单地要求保证医院质量,而没有公开的明确的考核指标;院长的收入与医院资产的变化也没有直接的联系,院长也没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但是,我国公立医院院长应当自觉提高自己职业化的程度,既然当了院长,就应当处理好医疗专家与院长之间的关系,尽早根据自身条件、偏好进行定位,在职业化院长与职业化医生之间进行选择,一旦决定成为职业化院长,那就应当努力提高职业化程度,当然这意味着只能成为业余医生或放弃医生职业。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已经设计出一套公开的明确的院长考核指标,将对所属医院的院长进行考核,并且作为发放津贴的重要依据。总之,院长职业化是一个发展方向。
上海复医凯泽健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崔岩董事提出,要成为职业化院长,首要的是职业化的市场要形成,必须要有游戏规则,完善医院经营机制,明确院长该做什么。只有建立了院长的考核指标,才有依据谈职业化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