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以“医学科研创新与评论”这一热点问题展开了一场沙龙讨论。
本次沙龙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举行。来自本市各大医院的院长、党委书记,上海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高校和医院管理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20余名成员参加。
沙龙由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医疗事业部主任赵蓉主持,采用主题发言、提问回答、自由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就医学科研创新的主题,进行深入研讨。
此次沙龙的选题源于近期我国药学家屠呦呦荣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后,引发的国内业界关于科研创新活动开展及院士评选、奖项评定的思考。在主题发言中,申康中心医疗事业部赵蓉主任在厘清医学科研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介绍了英、澳、欧盟等地的科研评价体系,并与我国现有的科研评价体系进行比较,提出了创新是科研的本质、科研评价要回归本质的结论。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陈文立足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首先概述了科研创新工作主要任务,然后聚焦现行科研评价存在的问题,国际同类评价的评价目的、评价机构、评价对象、评价体系和指标、方法等作了分析,得出了现行科研评价存在过度定量化,与科研资助、荣誉、政绩紧密关联;同行评议欠缺人文和社会环境支持等问题,提出了减少官方评价、扶持多元化社会评价体系的建议。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主任朱同玉开门见山地指出,现行的科研评奖由于系主动申报而非被动获得,使得科研人员花更多时间和精力来包装自己的成果,更多追求论文发表等科研成果量化的中间指标,而非向生产力转化等结果指标,长此以往,科研创新将无以为继。此外,朱主任立足医院管理者的角度,就医院如何做科研,医院的科研水平应当如何评价两个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在讨论环节,与会的专家学者聚焦屠呦呦案例引发的对未来我国科研创新工作的思考,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专家学者们认为,自屠呦呦获奖以来,其“三无”背景,即没有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院士头衔,以及关于团队创新与个人获奖等话题引发业界热议。今年1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召开,一批科研成果被授奖,却仍未见屠呦呦获奖,又引发媒体质疑。然而,屠呦呦的获奖有其个案的因素,科研成果的问世既有特定历史时期特殊任务的因素,也有屠呦呦个人努力和团队的力量;科研成果获得国际认可,则是彰显了世界范围对青蒿素疗效和贡献的认可。分析我国先行的科研创新评价体系,总体而言,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和奖项的评选对推动科技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且评价维度和指标也逐渐丰富和细化。但其中仍然显而易见地存在一些问题,科研荣誉与获奖者个人薪酬等挂钩的制度安排、评奖的“黑箱”、成果的“包装”等,对纯净的科研氛围产生了不良影响,协作项目利益分配的矛盾、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著作权归属争议也在多地发生。展望未来,我国科技创新及评价活动的进一步完善可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创新,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新机制;二是政府将部分资源和评价的权力让渡给第三方机构;三是进一步优化评价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应用大数据支持评价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采用同行评议的方法支撑评价的公正性;四是依托企业和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和重视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在总结中,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高解春所长一针见血地指出,屠呦呦以“三无”背景获得诺贝尔奖仅是一个个案,不能以个案否定整体,否定我国科技创新及评价工作,尽管其确有许多亟待完善之处。
聚焦医疗卫生领域的科研创新活动,不能把所有的医学科研活动都视为创新活动,医学科研活动众多,而创新只是偶然事件。
关于医学科研活动的评价问题,以科研活动产出的效应来评价的观点已经形成共识,关键是如何客观、科学地开展评价。就量化的指标体系而言,我国相关机构所选用的评价维度与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接近,现有的评价体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会继续使用。其中,课题数和经费数或许值得商榷,因为其中包含较多的不公平性,且与具体成果的关联度也不大。就评价的对象而言,个人和项目都可以成为评价的对象。各级医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合理选择评价对象、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来实现正向的引导作用。
此外,评价活动的开展有两方面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更加重视同行评议在科研创新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引入多元化社会评价体系防范潜在的干扰,提升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二是更加重视对科研环境和条件的评估。
总之,就推动医学科技创新这一目标,培养兴趣、营造氛围是基础,物质和精神激励仅是工具,需要的更多是脚踏实地、不忘初心的埋头苦干。